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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法院
形成各方保护合力
  ■记者 付先锐
  “奶奶,法官,我错了,我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当法官的判决声刚落,黄某“咚”的一声跪倒在奶奶的面前,痛哭鼻涕,悔恨当初。
  黄某是安顺关岭人,因父亲早逝,母亲改嫁,他从小便跟着奶奶生活。由于缺乏管教,小黄把路走歪了:2020年9月20日,他用菜刀将潘某的头部砍伤;2021年2月25日,他盗窃卖铺。案发后,黄某于2021年3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2021年7月5日,关岭自治县法院综合黄某在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时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在庭审时当场向法庭表示悔悟、并向其奶奶表示道歉等因素,对小黄从轻判处。对于法院的判处,小黄的奶奶当场表示很满意。
  依法对黄某的从轻判处,是关岭自治县法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个实例。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在全县营造关心爱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近年来,关岭自治县法院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托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加快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流程,不断延伸审判触角、汇聚社会合力积极开展帮扶教育、普法宣传等工作,积极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体系。
  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今年年初,为保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一体化、规范化,关岭自治县法院选配2名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法官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加快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流程。积极组织刑庭干警对涉未成年的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尤其加强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熟知未成年人心理的专业审判团队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
  法治宣传进校园,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关岭自治县法院持续开展“安法护航少年的你”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全县中小学生讲解校园侵权、校园欺凌、校园伤害预防、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知识。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开庭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答题竞赛。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联合汇聚多方力量,切实做好维权工作。2015年,关岭自治县县委办公室印发了《关岭自治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妇联等20多家单位(部门)维权工作职责。关岭自治县法院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配套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之间的衔接配合,完善“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建设。
  积极倡导柔性司法,保护帮教从不缺席——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为盗窃、寻衅滋事、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的特点,在保障司法公正基础上,适用简化审、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实施未成年人轻罪封存制度,开展庭前社会调查、判后回访帮教,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降低。
  “下一步,关岭自治县法院将注重在交付执行后,发挥对被告人有亲情纽带作用的亲属的正面影响,创造条件由其对被告人加以挽救教育,减少被告人再犯罪的可能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此外,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发挥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少年审判工作全面发展。”关岭自治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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