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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法院
把责任扛在肩上
  ■记者 黄祖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是说在嘴上,而是要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才能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毕节市大方县法院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如是说。
  2021年以来,大方县法院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层层传导责任,狠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到从上至下有人抓、有人办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
  “被告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在大方县法院法官铿锵严肃的宣判声中,对未成年人被告人周某交通肇事罪进行了当庭宣判。
  这是为尽量挽救失足青少年,大方县法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法适用缓刑的案例之一,也是大方县法院打造未成年人成长护盾的真是写照。
  “法院的职能职责首先是审判执行,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院就要依法审理好每一件涉未成年人的案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双向保护机制,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审慎适用非监禁刑,加大调解力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大方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工作中,大方县法院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的案件,及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及时依法严厉打击。
  “我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功能,在各人民法庭建立温馨调解室,强化调解,通过专业化审判、精细化调解,形成一条特点鲜明、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之道,加强离婚、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监护、探望等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利的司法保障。”大方县法院一法官说。
  事实上,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上,大方县法院还做了很多工作。
  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方面,大方县法院重视对青少年被告人的疏导、教育,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开展庭前社会调查,庭审后注重帮扶教育和案件回访,帮助鼓励他们树立正确人生目标、融入社会,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在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大方县法院始终把源头预防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重点,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以未成年人在“想什么”、想“要什么”、该“做什么”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巡回宣讲、以案释法、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深入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及家长强化对法律常识的学习、理解和运用,不断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近离感受法治权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此外,大方县法院还积极开展巡回审理、以案释法等工作,邀请教师、学生、家长等旁听庭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工作上,大方县法院注重部门联合,与大方县教育科技局共同制定《关于在全县学校开展法治宣传的工作方案》,以“让未成年人懂法、用法,让社会大众知法、敬法”为目标,聚焦校园欺凌、校园贷等涉青少年犯罪,根据实际采取法律知识讲座、家长会议、模拟法庭进校园等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用身边案例教育警醒学生,强化未成年人尊法守法意识,让学生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树立法律意识,切实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提升运用法治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此外,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团县委、教科局、妇联、县未保委等部门协作配合,一体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对未成年罪犯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及时沟通共同解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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