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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少年法治教育相关政策摘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预防未成年犯罪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治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并可以从司法和执法机关、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请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
  第二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条规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人民团体、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宪法纳入国民教育,融入校园文化,持续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在青少年成人礼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增强青少年宪法观念。
  ●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探索设立“法学+教育学”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等项目,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持续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全国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11月,教育部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推动大中小学法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教育部还要求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设立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
  ●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
  第26条规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校园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法治进校园、组织模拟法庭、开设法治网课等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7月29日,《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22条规定:学校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不得以其他课程取代法治教育课程。学校应当聘请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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