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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法院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本报讯(记者 王剑)案件审结后,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但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时,申请执行人因经济困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贵阳市开阳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近日,贵阳市开阳县法院办理了10起司法救助案件,为10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36万元,切实缓解了申请执行人家庭的困难,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其中,申请执行人高某某获得司法救助金5万。高某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死者刘某的母亲。
  经法院努力,高某某领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
  2017年8月14日,被执行人兰某驾驶摩托车途经开阳县冯三镇毛力村杨家槽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驾驶人刘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及刘某死亡的后果。经认定,兰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但兰某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在开阳县法院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高某某年迈体弱,丈夫长期服药治疗,两老几乎无劳动能力,又因本次交通事故失去了儿子,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开阳县法院核实相关情况后,认为申请执行人高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她申请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了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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