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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检察院单轨制办案显成效
   本报讯(丁兆丰)近日,遵义赤水市检察院运用网上单轨制办案模式,仅用三个工作日办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实现了单轨制办案“让数据多跑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效”的目的。
  今年7月1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驾驶货车从赤水市五洲国际行驶至赤水市赤水大道云泰家具城路口50米处双实线路段时左转弯,与贾某某(无证驾驶)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乘车人吴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案发后,王某某投案自首。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王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贾某某负次要责任。
  赤水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单轨制办案模式办理,审阅电子卷宗,告知案件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并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案情。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过失犯罪,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迅速将案件电子文书及卷宗推送给公安机关。
  单轨制办案是通过打通数据壁垒、提高诉讼效率的创新和探索,简化办案流程,但不减少办案程序,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截至目前,赤水市检察院共受理15起网上办案单轨制案件。下步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有力推进单轨制办案工作模式,让电子卷宗跑出办案“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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