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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法院敦寨法庭巡回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吴柳琴)日前,黔东南州锦屏县法院敦寨法庭走进村民院落,巡回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
  据悉,2009年,被告为改善家庭生活环境及提高生活质量,向原告申请贷款3万元用于生猪养殖,之后因经营不善,到期未能归还,为此,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结合法庭辖区范围内类似金融借款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当地群众的金融法律知识,决定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审理该案。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针对案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将民法典中相关规定向群众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向群众解释了被列入失信人员的具体情形以及老赖可能承担的各种后果,让大家在今后借款时,注意规避风险,信守承诺,减少纠纷发生。
  此次巡回审理,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又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告诫大家诚信做人,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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