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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黔东南州
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黔东南州政法系统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政法干部纷纷下沉基层,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锦屏县法院“云上法庭”远程调解促和谐
  近日,锦屏县法院敦寨法庭利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云上法庭”的便捷获双方当事人一致点赞。
  锦屏县法院敦寨法庭收到案件后,经了解,原告锦屏某加油站与被告贵州某公司原为合作伙伴,后被告因资金问题拖欠了原告部分货款,导致原告将其诉至法院。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告,被告法定代表人朱某表示其人在外省,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开庭。经承办法官多次进行电话调解,双方有了初步调解意向,并希望法庭根据调解意见制作调解书,为此,法官提出通过“云上法庭”进行远程视频调解。由于被告白天要上班,法官安排在晚间进行调解。11月30日晚19时,随着法槌的敲响,隔空对屏的调解开始,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调解活动有序进行,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通过“云上法庭”在线查看调解协议并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予以确认。调解结束后,原告表示虽然被告人没有到,但是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不用再担心被告拖延支付,此案的高效便捷,双方均对法官表达了感谢。
  此案通过“云上法庭”远程调解,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指尖司法、掌上天平”的高效与便捷,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也有助于法院化解纠纷,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今年以来,敦寨法庭利用云上法庭开庭审理33件案件,涉案标的达38万余元,平均审理用时为10天,成功调解31件案,兑现金额达9万余元。(吴柳琴)
  榕江县检察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6.1万元
  近日,榕江县检察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7名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发放救助金6.1万元,彰显了司法关怀,传递了检察温度,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坚持能救助尽救助、及时救助、主动救助,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榕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高越在发放仪式上强调,并鼓励被救助的被害人和近亲属从阴影中走出来,战胜困难,利用好救助资金,自力更生,创造美好生活。
  近年来,榕江县检察院秉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和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转变工作理念,从“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主动救助。多解民生之忧,紧密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三年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件35人,发放救助金24.35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22人17.6万元。帮助被救助人员走出生活困难,切实体会到司法救助带来的温暖。(高洁申小明)
   丹寨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助力传统村落保护
  丹寨县扬武镇排莫村是获得国家第一批次评定的中国传统村落,拥有丰富的苗族村寨特色木质建筑群、蜡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文化底蕴浓厚。
  近日,丹寨县检察院在走访排莫村时,发现该村寨部分农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紧挨或直接在木质结构房屋上堆放柴草等易燃物且未采取任何防火隔离措施,存在较大的火灾风险隐患,对老百姓生命财产造成潜在危胁,同时也危及传统村落保护。发现问题后,该院及时跟进调查,向扬武镇政府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整治措施,消除排莫村农村消防安全存在的隐患,保护好传统村落。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对排莫村农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治,督促相关农户将柴草易燃物移存至安全位置。同时,还向群众宣传农村消防安全与传统村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相关制度,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王治章)
   榕江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工作
  近日,榕江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蒋某某等23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榕江县法院提起公诉,进一步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经审查查明,自2020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蒋某某受他人邀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分别邀约、组织人员,利用个人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账户接收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并按接收转移资金金额的1%至4%不等的比例提成获利,分别形成了以张某某、王某某、蒋某某为首的收款转账团伙。该团伙累计接收转移违法犯罪资金10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检察官提示,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使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和银行账户帮助接收结算资金或者提供给他人用于接收结算资金,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前,司法机关正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以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劝告广大群众切勿贪图不义之财,以身试法,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石磊蒋天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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