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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 形成帮教合力挽救失足少年
   本报讯(侯濛萌)“感谢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感谢大家对孩子的帮助。通过此次教育活动,我们也认识到作为家长存在的问题,我们也要改正,希望孩子能够吸取教训,做一个正直的人,回报社会。”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后,未成年人小江(化名)的家长说道。
  11月30日,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举行了一场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宣布不起诉决定,并联合公安侦查人员、妇联、律师代表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和成长教育,邀请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老师对监护人进行现场教育,形成帮教合力,共同帮助未成年人走回正轨。
  原来,在今年7月4日晚,社会青年龚某、许某某经共谋后,以假意约朋友出来玩耍,趁人不备的方式盗窃朋友的手机。商量好后,将此提议告知了刚满17岁的小江,并邀约小江参与盗窃,小江随即同意了龚某的提议。随后许某某将其朋友刘某某、谢某某约至酒吧,待刘某某、谢某某饮酒时,小江将二人价值一千余元的手机偷走。
  播州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小江因交友不慎,受他人怂恿实施犯罪行为,主观恶性不大,但是在对小江的社会调查及帮教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小江的父母在外务工多年,小江由祖父母抚养长大,长期缺乏来自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导致价值观念偏差,过早流浪社会,结交不良青年,出现逃课、饮酒、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
  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小江案的基本情况,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公安侦查人员、辩护人、区妇联代表、辩护人分别对小江进行了教育,指出了小江错误观念和行为,建议小江重返学校,大家还对小江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和美好的祝愿。
  播州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老师对小江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强调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存在重要影响。针对小江的父母长期教育缺位这一情况,建议小江的父母返回家乡就业,给予孩子更多关爱和陪伴。
  “感谢大家对我的帮助和教育,我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定会遵纪守法,努力改过,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小江表示会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一定会珍惜机会,回归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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