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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获评 “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本报讯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发布《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荣获“2021年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该院宣传工作人员高灵敏荣获“2021年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近年以来,该院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检察中心工作,增强做好检察宣传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创新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方法,提升检察宣传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阵地,全方位、多角度向社会各界传播检察好声音、讲述检察好故事、展示检察新风貌,广泛弘扬主旋律、传播法治正能量,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检察影响力,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荣誉催人奋进,精神指引方向。今后,该院将继续按照中央、省、遵义市、汇川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宣传工作的重要部署精神,立足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深度宣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检察实践,不断增强检察司法公信力;广泛宣传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和新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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