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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评议
   本报讯(潘进 代书兰)为加强职务犯罪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办案能力,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黄某贪污罪一案的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播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超带领刑事检察业务条线的部分员额制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在播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参加了此次庭审观摩。
  该案由播州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云强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秩序严谨规范,严格遵守了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充分、清晰地出示了被告人的主体身份、贪污事实以及量刑情节方面的证据,还原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贪污犯罪详细过程,并结合案情在法庭现场开展了警示教育。被告人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召开观摩评议会,承办团队介绍了该案办理的过程与体会,参加评议人员围绕庭审过程、监检衔接等内容进行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本次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指控有力,法庭辩论和警示教育说理性强,多媒体方式展示的证据直观、清晰,举证提纲层次逻辑严密。同时也对案件承办人在法律文书制作、举证示证等方面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评议会要求,各办案人员要将获取的体会运用到办案实践中,查找差距,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并要求各办案组要将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与月见庭审、岗位练兵活动结合起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刑事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并针对刑事检察业务的业绩考核、办案质效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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