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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检察院四项举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讯(记者 任勇)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颁布实施以来,贵阳清镇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一主线,出台四项有力举措,依法落实检察监督职能,全力推动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介绍,清镇市检察院采取“四项举措”主要有:案件串并分析,主动拓展监督视野、丰富监督案源。该院对近年来办理相关案件进行类案串并分析后发现,涉案酒店、宾馆均未对入住、探访的未成年人或同行成年人进行身份查验、登记等,亦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检察机关办理决定以此为突破口,通过监督整治此类乱象,督促酒店等住宿场所监管登记和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规定的落地落实。
  依法精准监督,用好诉前检察建议,促进问题整改提升。检察机关分别依法向公安机关等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方加强对酒店、旅馆等住宿业的监管,严格落实旅客住宿实名登记制度,特别是落实涉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查验、登记和报告管理制度,以有效堵塞经营和监管漏洞,确保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严格跟进监督,不放手、不松劲,一盯到底,有效强化检察建议刚性。检察官收到行政机关的整改回复后,严格开展跟踪回访,及时发现依然存在的一些漏洞,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落实跟进监督,确保排查整改达到“清查、清理、清停”三到位。
  推行公开听证,强化释法说理,共商整改举措,形成“未保”共识和长效机制。11月24日,清镇市检察院专门召开公开听证会,督促行政机关进一步全面充分履职。相关单位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理念,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共管合力,严格落实街道(乡镇)辖区旅馆业日常监管、巡查和查处,实现对相关隐患和问题的长效常治。
  下一步,清镇市检察院将采取更多“硬核”举措,进一步搞好检察建议“精装修”,不断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努力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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