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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检察院首次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进行网上直播
  本报讯(梁晓琴 杨愿)“习水县检察院受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为这个困难家庭解了燃眉之急,为习水县检察院点赞”“实实在在地为民办实事,为习水检察院点赞”“为民司法,温情司法,为检察机关点赞”。在中国检察听证网余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评论留言处,许多网友留言为习水县检察院点赞。
  11月18日,习水县检察院就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上进行网络直播公开听证,这是习水县检察院首例举行网络直播的公开听证案件。
  据介绍,2021年11月8日,救助申请人余某伦到习水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递交司法救助申请书,反映其本人及妻子在2021年6月被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儿子余某建砍伤,砍伤后产生医疗费用6万余元。其子余某建于2021年9月被司法机关送往精神病院强制医疗。余某建育有二女,在余某建被送往精神病院后便由余某伦夫妇抚养,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抚养费用,故向习水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当天,习水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立即对余某伦反映情况及家庭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发现余某伦申请救助的事由属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为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公开透明,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在征得救助申请人余某伦等人同意后,习水县检察院决定针对此案举行网络直播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5名代表作为听证员,承办检察官、村委代表、救助申请人等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案情、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情况以及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余某伦拟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进行了说明。听证员就救助申请人身份、收入情况、救助金额及救助方式向案件承办检察官和救助申请人进行了提问,村委代表对救助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况作了进一步说明。通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救助申请人余某伦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情形,同意检察机关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并对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近年来,习水县检察院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作为检察机关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的有力举措,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律师代表、基层组织代表、群众代表等人员参与检察听证全过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着力提升司法决策透明度。2020年以来,习水县检察院对各类案件举行检察听证30余次。下一步,习水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阳光司法理念,实现审查案件检察听证常态化、制度化,让检察听证成为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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