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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保护红色资源
  本报讯(记者 罗华)今年以来,贵阳市修文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共办理专项监督案件3件,为红色基因注入了鲜活的检察生命力,让革命精神代代相传。
  修文县检察院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长“一把手”工程,确保专项工作措施有力、统筹有序,同时强化与文旅、史志、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摸清红军长征期间在修文县遗留的红色足迹和修文县烈士名录、纪念设施等底数,避免盲目出击影响保护实效,确保保护工作全覆盖、不遗漏。实地走访修文县境内现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索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月华寺红军指挥部旧址”、“大木红军标语”等红色遗址,对“月华寺红军指挥部旧址”无保护措施等情况及时开展公益保护。
  在开展“大木红军标语”公益保护工作中,修文县检察院多次和主管部门磋商,要求在房屋征收之前,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包保责任,和屋主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革命文物不受损;在办理的“月华寺红军指挥部旧址”公益保护案中,修文县检察院在发出检察建议后,深入分析该旧址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和保护工作推进存在的实际困难,要求在推进保护工作中要强化风险防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同时,该院联合多家单位充分发挥属地政府的日常管理和主管部门的统筹监督职能,明确文物安全隐患整改流程,凝聚保护合力,守护红色资源安全,在保护文物原状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开发,打造精品红色旅游路线和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基地,助力乡村振兴。如针对“索桥”遗址已成功申请专项资金,结合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规划,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对索桥村“长征古道”进行修缮,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新铺设了2公里的柏油路,全力打造省级红色美丽村示范点。
  在工作中,修文县检察院开展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让红色资源永不褪色。在主管部门推进红色资源保护过程中,该院对于已经终结审查的案件,持续跟进,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持续向好。目前,修文县辖区内红色遗址“索桥”“月华寺红军指挥部旧址”“大木红军标语”均设置了说明牌和标志碑,划定了管理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建立了日常巡护管护机制,持续开展保护工作。
  红色资源是传承红色基因的鲜活事例,承载着我国优秀革命精神和传统文化。修文县检察院将持续多措并举守护红色资源,主动承担起检察机关在推动新时代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战略决策中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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