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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质效
  本报讯(李琴 张品)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安排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有关要求,大方县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情况,采取“五步骤”提升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大方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研究成立工作小组专班,组织专班人员对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对专班人员工作进行了责任划分,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大方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将专项清理与促进企业合规管理结合起来,以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根据本次专项清理的工作时限,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
  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全面清查涉民营企业案件。大方县检察院专班工作人员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受理的审查逮捕、不批捕、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撤回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以及提起公诉的所有案件数据,对审查起诉阶段超期未办结案件认真清理的同时,开展对公安机关台账的核查比对,确保标准统一、底数统一。
  分类管理,加快案件办结步伐。大方县检察院对清理出来的挂案,专班人员逐案进行审查,该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加强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的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加快清理的节奏,对于存在分歧的案件,通过对案件进行研判后及时作出决策,必要时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短期内难以清理的案件,制定工作时间表,明确工作时限。
  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建立会商机制,推动清理。大方县检察院按照检察部门与公安经侦部门加强经济犯罪办案联系协作工作机制的要求,该院充分发挥合力,与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对未办结案件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办理进度滞后等问题进行通报。建立检察与公安个案会商机制,妥善处理案件,加强内外协调、凝聚合力,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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