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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检察院多举措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
  本报讯(金斌)“感谢检察院的不起诉处理,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绝不再违法犯罪。”近日,一被不起诉人钱某某拿着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书走出了遵义市凤冈县检察院的大门。这是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听取人民监督意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其中一起案件。
  在该案审查起诉过程中,凤冈县检察院切实体现司法公开公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了拟不起诉的公开听证,在听取人民监督员可作不起诉处理的监督意见后,以犯罪情节轻微对钱某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
  今年以来,落实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和执法司法公信力,凤冈县检察院不断强化举措,让人民监督员监督落到实处:强化监督意识。通过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等方式,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接受外部监督;扩大监督范围。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检察工作开展监督,范围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涉及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多种案件类型;健全工作机制。出台了相关实施办法,在人民监督员邀请,参与监督的程序,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的落实与反馈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细化的规定。
  截至目前,该院邀请人民监督院监督检察办案已达12件次,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凤冈县检察院将持续提升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参与率,切实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有力保障检察权运行的公开、透明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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