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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检察院化解矛盾纠纷传递检察温度
  本报讯(记者 喻玉)日前,贵阳市检察院检察官一行前往修文县马家桥村,带案下访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中的双方当事人,深入开展民事和解工作,向被侵权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传递检察温度。
  2019年7月19日,张某某(3岁)途经邻居王某某家时,被王某某饲养的狗咬伤致面部造成十级伤残。该案经二审、再审程序,判决被告赔付原告各项损失五万余元。因当事人申请,贵阳市检察院对该案启动民事监督程序。办案中,检察官发现该案双方均系农村困难家庭,被侵权人系未成年人,后期医疗、康复费用较大,目前未获经济赔偿,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有民事和解可能性,依法启动民事和解和司法救助程序。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平时邻里关系和谐,侵权事件发生后,双方心存芥蒂、关系生疏,便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非常重要,千家万户的和谐构成了全社会的共同和谐,问题发生了不要紧,上下牙齿还打架呢,关键是要把问题解决好。双方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各退一步,解开心结,早日恢复往日的亲密关系。”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认同,在村委会的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等,王某某向张某某支付了部分赔偿金。
  检察官将4万元救助款发放到张某某父亲手上,张某某父亲对检察机关及时开展司法救助的做法深表感激。他感动地说:“感谢贵阳市检察院为我们主持和解,发放司法救助款,今后我一定好好地处理邻里关系,把日子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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