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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检察院推行单轨制办案模式
  本报讯(郭岚 朱玉杉)日前,毕节市金沙县检察院采用单轨制办案模式依法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李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该院严格按照《贵州省简单刑事案件网上办案单轨制工作方案》和《贵州省网上办案单轨制协同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分别对案件电子卷宗清晰度、规范性、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电子卷宗数量是否在200页以内等信息进行审查把关,认定符合单轨制受案条件后接收受理,并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当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据介绍,单轨制办案是指政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从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审判到司法行政部门刑罚执行等办案各环节,办案人员均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协同互联等信息化办案平台实现案件全程网上办理,案件电子数据和电子卷宗随办案进程同步网上流转,办案全程网上留痕,全程不再使用纸质卷宗,促进公检法三家实现办案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真正实现让数据跑路为办案减负。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保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理念贯彻执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以首例案件为起点,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交流,加大办理力度,及时收集报送处理单轨制办案模式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单轨制办案模式规范有序运行,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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