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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检察院开展涉案财物督察检查工作
  本报讯(郭岚 朱玉杉)为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强化内部监督,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日前,毕节市金沙县检察院检务督察组组织办公室(计财)、综合业务部(案管)对该院涉案财物工作开展督察检查。
  此次督察紧紧围绕涉案财物入库、出库管理工作,对今年来办案中查封、扣押、冻结或监察、公安等办案机关随案移送的财物进行检查。工作中,该院对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涉案财物的移送、接收、处理是否建立台账、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合法、涉案款项是否有专门账户;对今年以来涉案财物入库、出库情况进行核查;对在库管理的3件3笔涉案款,查看相关手续、法律文书,并要求综合业务部(案管)在案件判决生效后要提醒业务部门依法及时处理;要求办公室(计财)、综合业务部(案管)要加强沟通联系,对入库、返还、上缴等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相关登记、审核工作,切实让监管制度落实到位。
  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保管、处置,既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体现了检察院的形象和检察公信力。该院督察组要求各环节责任人员要强化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意识,涉案财物的入库登记、保管、出库合法性审核要确保不遗漏,要严格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解决涉案财物导致的操心事和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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