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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检察机关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黄苏 周政 王晶晶
  “表现不错,对自己的人生有了严格的目标和要求……”近日,某学校教师在与六盘水盘州市检察院检察官的电话中,告知了其负责班级中一名女孩小夏(化名)的近期表现情况。为何检察官对小夏如此关注?一切要从2020年3月的一天说起。
  当天,在云南某市,17岁的小夏帮母亲将一小包东西交给别人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拆开包装,是4.8g海洛因。2020年4月,根据云贵两省毒品案件办理相关机制,小夏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向其户籍所在的盘州市检察院提请逮捕。
  同龄人大多在准备着即将到来的高考,一名花季少女却为何滑入毒品犯罪的深渊?承办检察官从移送来的案件材料中,没有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于是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充完善社会调查报告。
  原来,小夏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缺乏关爱和教育。此前她在某学校就读,由于母亲和姐姐都到云南省打工,她便不想再读书,退学到云南找她们。案发当天,小夏虽然认识到自己送的是毒品,但因家庭教育的缺失,尤其是其母亲贩卖毒品行为的错误引导,她缺乏正确的是非判断和法律认识,还是答应了母亲的要求。
  盘州市检察机关还了解到,小夏此前没有不良习性,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悔恨,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劝其母亲认罪认罚。经过讨论,检察机关认为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遂以无逮捕必要为由,不批准逮捕小夏,并对公安机关未给她通知指定法律援助,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因小夏缺少有效监护条件,在取得本人及其母亲的同意后,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将她送至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期间,小夏接受了检方与学校合作的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就学指导等,思想转变很大、表现良好。
  2020年6月1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受案第二天就是小夏18周岁的生日。检察机关为她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在讯问时通知了合适成年人到场。鉴于小夏在贩卖零包毒品过程中作用是帮助送货,为从犯,罪行较轻,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作案时为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等情节,检察机关认为其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同时,小夏刚刚成年,今后的人生之路还很长,对其附条件不起诉也更有利于其回归社会,也为犯罪低龄化客观存在的情况下,今后如何教育挽救类似这种受家庭社会影响走向歧途的未成年人起到参照作用。于是,检察机关对她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6个月至2020年底。矫治教育期间,小夏还意识到了,自己错误道路的第一步是离开了学校的教育管理。“我非常想再次回到学校继续学习,以后能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夏对检察官说。
  2020年8月底,新学年开学之际,检察机关通过2015年以来就与各单位搭建的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返学校平台,与民政部门、学校,以及小夏原就读学校联合制定助学方案,减免费用让小夏重回学校继续未完的学业。在利用不定时联系、定期书面反馈等形式与校方联合开展帮教的过程中,小夏的表现让检察官十分欣慰。她非常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法治观念、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在校学习刻苦,表现良好。帮教各方也在隐私保护等方面做了严格的工作,力求做到教育、管束和保护的有机统一,促其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经过帮教和自己的努力,小夏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如期届满。检察机关为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对相关记录进行了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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