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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
本报讯 日前,黔西南州普安县青山镇金塘小学门口发生一起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一辆三轮摩托车行经至十字路口时突然左转,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一辆小轿车和路口等待通行的一辆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三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将伤者送往医院后,请医务人员提取伤者血液样本送至黔西南州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同时,民警调取事发路段公共场所视频,在事故现场询问小轿车驾驶员事故发生情况。
根据黔西南州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出具的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杜某检测报告,杜某血液中乙醇检测含量为143.3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最终,民警根据收集的相关证据初步判定此次事故杜某负全部责任,同时杜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且受伤住院,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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