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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措施优待保障消防救援人员
  改革转制以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在“1+3”框架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两个政策文件基础上,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职务职级、管理教育、招录培训、“三定”规定、工资保障、优抚优待等26项配套政策,为消防救援队伍建立完善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关心支持下,2019年11月,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全省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全部出台贯彻落实措施,构建了“符合贵州实际、突出政策设计、体现最高标准”的职业保障机制,为保证各项优待保障政策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目前,全省的机场、火车站、客车站、150余家医院全部开通了“消防救援人员优先”窗口和通道,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免票政策,黄果树瀑布、遵义会址、梵净山、荔波小七孔等500余个A级景区全部实现“免票游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全部享受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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