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以直播方式对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
  本报讯(记者 罗华)11月9日,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首次以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对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公开听证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并邀请申请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2016年5月16日凌晨,王某某与妻子姜某某在家中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王某某使用啤酒瓶击打姜某某头部致其当场昏迷,后送医院救治。经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姜某某因外伤致颅骨粉碎性骨折及脑挫裂伤属重伤二级,事故发生后,姜某某在花费大量医疗费用救治后出院,但身体留下了残疾,系在册肢体四级残疾人。经检察机关调查了解,王某某在赔偿部分医疗费后已无力继续赔付,现法院也已作出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终本裁定。申请人姜某某因残疾后至今未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其家中还有上了年纪的母亲以及正在读书的女儿需要供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在其表弟的帮助下向花溪区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向参会人员阐述了原案案情和需要听证的问题,然后由申请人的代理人代为陈述被害情况和申请救助理由,听证员就案件情况向申请人的代理人进行提问。最后,经闭门评议,听证员发表听证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姜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同意检察机关予以救助的意见。
  会后,听证员对直播公开听证的方式予以充分肯定,表示通过网上直播公开听证,使检察办案不再神秘,让法治思想以更直观的方式进入到群众的生活中去,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态度,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介绍,下一步,花溪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程序正义”促“实体公正”实现创新履职,在听证过程中严格规范听证程序、保证听证质效、创新听证方式,切实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的案件,选择疑难、复杂、具有引领性并符合公开条件的案件进行听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每一起案件的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彰显检察听证的功能和价值。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