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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两级法院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本报讯(记者 岳端)近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贵阳市两级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发布五个典型案例并答记者问。
  2020年1月,作为全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单位,贵阳市两级法院启动五项试点改革,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拓宽司法确认适用范围,推动多元高效解纷。贵阳市两级法院严格落实调解自愿原则,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探索拓宽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加强特邀调解与司法确认制度衔接,有效解决解纷渠道单一、调解质量不高、非诉讼解纷机制不足等问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成立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11个,其中市级1个,区(县)级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10个,现有特邀调解组织62个,特邀调解员35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42名,兼职人民调解员434名;委托、委派调解纠纷59508件、化解19775件、化解率33.23%,办理司法确认案件9590件。
  加大小额诉讼适用力度,快速便捷终局解纷。完善独立于简易程序的小额诉讼程序规则,通过降低适用门槛、探索合意适用、简化审理方式,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高效、便捷、低成本、一次性解纷的制度优势,避免人民群众“赢了官司、亏了时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贵阳市两级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50685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31.30%,平均审理期限41天,少于法定审限近一半时间。
  完善简易程序适用规则,繁简案件有效衔接。明确庭审程序和裁判文书简化方式,强化简易程序审限要求,真正发挥简易程序“简、快、灵”的制度优势,与小额诉讼程序、普通程序科学区分、有效衔接。贵阳市两级法院准确把握程序适用规则,细化繁简识别标准,建立程序分流机制,推动审判工作提速增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贵阳市两级法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3745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60.84%,平均审理期限61天,较法定审限缩短29天,审理效率明显提升。
  稳步探索独任审判适用范围,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贵阳市两级法院普遍以“正反面清单”形式规范独任制适用范围,细化独任制适用标准,完善独任制与合议制转换程序,打破“合而不议”顽疾,探索一审“独任制为主,合议制为辅”、二审“合议制为主,独任制为辅”的审判组织格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一审独任制适用率为93.39%,二审独任制适用率为40.14%,司法资源配置不断优化。
  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提升司法便民获得感。贵阳市两级法院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依托“贵州移动微法院”等在线诉讼平台,推行案件办理全流程网上运行,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特殊时期,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正不止步、服务不掉线、诉讼零接触”,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贵阳市法院在线立案数为24663件、在线庭审案件数为10013件,电子送达适用率为64.47%,在线诉讼应用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
  据统计,截至2021年10月,贵阳市两级法院民事一、二审平均审理期限分别缩短32.9天和8.9天,结案率同比增长6%和7.3%,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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