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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 解民忧 纾民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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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诉源治理 促进基层和谐
从江县法院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丹寨县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丹寨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视察检察工作
老赖欠债不还 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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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 解民忧 纾民困
黔东南州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的成果,黔东南州法院、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措并举为民办实事、解民忧、纾民困。
榕江县检察院主动作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年来,榕江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创新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工作,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守护好农民工的“钱袋子”。2020年以来,共为80多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100余万元。
建章立制强保障。榕江县检察院建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人社+检察”工作机制,与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护合法权益的协作机制(试行)》,就案件信息推送、劳动案件介入、依法打击欠薪刑事案件等工作形成了长效协作机制,为帮助农民工讨薪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根据该机制,互推案件信息30余条,合力调解讨薪纠纷20余件。
探索示范强创新。在全省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榕江县检察院以“检察听证会+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创新开展帮助农民工支持起诉工作,破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难题。通过召开检察听证会,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建议法院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解决农民工讨薪纠纷探索了一条新路径,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今年来,召开案件听证会5次,成功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起,帮助54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2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引导释法强宣传。该院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拓展法治宣传覆盖面,通过“坝坝会”、入企宣传、街头宣讲、设置检察联络点等方式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今年来共开展法治宣传15场次,深入走访企业3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同时,该院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7场次,将企业家请进来,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的学法用法意识。(杨丕贵 吴慧芳)
丹寨县法院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丹寨县法院始终围绕丹寨发展大局,采取“五举措”为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当地发展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能动司法,努力为党委和政府在实施招商引资等工作中提供好法律咨询和服务;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对涉企案件坚持“繁简分流、快审快结”的原则,努力在缩短办案时限、降低诉讼成本方面下工夫;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及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做到集中力量,快速执行;建立联系企业制度,有针对性地走访困难企业,帮助企业规范经营,有效防范风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及困难企业起诉的案件,在缴纳诉讼费方面依法予以“缓、减、免”。
近年来,丹寨县法院牢固树立法治环境就是投资环境的理念,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优质的司法服务。同时,依法加强对诉讼保全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平等保护,对企业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该院在办理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积极追求案件办理效力与公正问题,努力降低当事人诉讼的时间及费用成本。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致力于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雷光武)
施秉县法院及时追回执行款获当事人称赞
“喂,你好!这里是施秉县法院执行局,你申请执行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到位。”“不会吧,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我可是催了他好久都没还才来申请强制执行的。”近日,申请执行人罗某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有些不敢相信自己被拖欠了一年多的借贷款能这么快就要回。
罗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施秉县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确定,被告李某欠原告罗某借款本金人民币95000元,被告李某在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1万元,从2020年10月起每月底前偿还17000元,在2021年2月底前清偿完毕。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每期均按时履行义务,最后一期却无故拖延,罗某多次催告,李某均以各种借口搪塞。无奈之下,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罗某向法院递交申请材料后,施秉县法院本着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施秉县法院立案部门工作人员用座机联系李某,电话无人接听。案件转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用手机联系了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接听了电话,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后,李某爽快地将案款及执行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该案从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到执结,仅用时一天,连申请人都感到无比惊讶。
为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在执行工作中,施秉县法院不仅尽力为当事人执行到位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更在执行时间上下功夫,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以最快的速度得到兑现。(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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