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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多举措提升法律文书公开质效
  本报讯(高灵敏 王颖)日前,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开了刘某某交通肇事案的不起诉决定书等一批法律文书。今年以来,该院已公布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各类法律文书549份,文书公开率达105%,长期处于遵义市检察机关领先地位,有效地增强司法办案的规范度和透明度。
  该院始终把加强法律文书公开作为检务公开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章立制,多措并举提升公开法律文书的及时性、规范性和严谨性。
  加强学习,转变理念。该院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提高认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强化法律文书公开的力度。
  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该院设立专岗专人,每日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专项监控,对发现存在到期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法律文书及时向承办人进行口头或书面提示,做到法律文书“当日申请、当日复核、当日公开”,确保公开的及时与高效。加强法律文书公开内容的审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拟公开法律文书中的相关信息依法进行屏蔽、隐名等处理,保护好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不宜在网上公开的法律文书,均依照规定做好不公开处理。
  夯实责任,提升质效。严格落实责任,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使法律文书公开责任到人。建立文书公开通报机制,对督促后仍未按规定时间公开、出现错误未及时更正等情况进行记录,每月定期通报,同时列入负面考核清单,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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