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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检察院积极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本报讯(记者 罗华)近日,贵阳市检察院派员前往六盘水市水城区陡箐镇某村,走访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的两名近亲属,积极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实效,传递检察温情,切实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让检察温度看得见、摸得着。
  据悉,今年7月,陡箐镇某村村民李某(化名)被不法分子杀害,作为被害人生前抚养人,其父母均为70岁老人,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困难,而犯罪嫌疑人也无稳定收入,无赔偿能力,贵阳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此案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该院走访干部通过与被害人家属谈话、走访其亲朋好友等,对被害人父母的生产、生活情况开展调查,经走访了解,被害人父母年老多病,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无任何固定收入,被害人被害,目前未获得任何经济赔偿,生活陷入窘境,同时因家住偏远、交通不便等原因,对此案的办理程序情况和相关权利义务不知悉,无法充分履行相关法定权利,目前未申请司法救助。
  走访干部向被害人父母表达关心和慰问,并介绍贵阳市检察院办理此案的相关程序信息,告知有关诉讼权利义务,耐心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引导被害人父母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协助完善申请司法救助相关材料,并留下承办人联系方式,随时提供咨询帮助。
  目前,贵阳市检察院已依法对该案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快速全面审查救助申请相关材料,综合原案事实证据等情况,认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并持续对案件被害人家属进行跟踪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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