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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执行暖人心案结事了获称赞
  本报讯(曹丽媛 记者 罗翔)近日,两名案件当事人陈某友、杨某军来到黔南州贵定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一面写有“人民法院为人民·执行得力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贵定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对执行法官司法为民、热心服务的工作作风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充分的认可和感谢。
  据了解,陈某友、杨某军与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付某彬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诉至贵定县法院,法院判决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付陈某友、杨某军劳务款1648261元。后因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向黔南州中级法院提起上诉,黔南州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付某彬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劳务款1648261元及一、二审诉讼费。因判决生效后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付某彬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故陈某友与杨某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贵定县法院受理立案后,执行人员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消费令。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网络查控,已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672052.5元及被执行人付某彬名下的银行存款4908.5元至该案账户内。10月14日,陈某友与杨某军到法院办理领取手续。
  截至目前,今年贵定县法院执行局已经收到5面锦旗,这是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缩影,也是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干警秉承司法为民宗旨理念实践的缩影,群众送来锦旗和感动,也让法院干警进一步体会到了肩负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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