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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黄逢贵:
  原告涂岙凌诉被告黄逢贵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13民初3119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贵州聚天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谭何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1第1999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2年1月12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公告
  一、贵州元龙绿色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前身是贵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龙公司”)自2021年6月30日起将除万丽酒店外的账面价值为1,088,013,747.53元(大写:壹拾亿零捌仟捌佰零壹万叁仟柒佰肆拾柒元伍角叁分)人民币的资产、相关的人员和账面价值为1,249,705,877.36元(大写:壹拾贰亿肆仟玖佰柒拾万零伍仟捌佰柒拾柒元叁角陆分)人民币的负债整体划入贵州元龙综合能源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前身是贵州元和新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能公司”)。
  二、元能公司将基于其承接元龙公司的上述债务这一事实给原元龙公司的相关的债权人出具《元能公司承接原元龙公司相关债务确认书》。
  三、请元龙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尽快与元能公司指定工作人员对接后续相关事宜。
  元龙公司指定联系人:邱伟
  电话:13688510361
  电子邮箱:920612027@qq.com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96号金元大厦7楼
  2021年11月2日减资公告
  贵州元龙绿色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75300607Y)经决定拟向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登记,将注册资本从110000万元减少到2000万元。我司作为独立法人的主体法律性质、经营范围不变,仍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并继续按此前相关合同约定履行已有或有债务,不受本次减资行为影响。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到我公司进行债权申报,有任何疑问可以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有任何疑问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联系人:邱伟
  电话:13688510361
  特此公告
  贵州元龙绿色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遗失公告
  本人许亚庆(身份证号码:52262319901012005X)购买中天未来方舟项目G1组团22栋1单元26楼3号房壹套,房款首付金额:124166元(收据号:7041288),因本人保管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遗失声明
普安县财政局新店分局遗失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61份,编号001241821-001241880;018748552。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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