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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检察院严把关口全面强化涉案财物管理
   本报讯(潘苗苗)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及检察办案活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近年来,黔东南州镇远县检察院通过建立“扣、管、督”分离制度,严把“五关”,全面强化对涉案财物的监管工作。
  严把涉案财物“入库关”。案管部门在受案时加强监督,认真核查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物品,确保涉案财物来源清楚、手续齐全。对于事实不清、无法区分性质的物品,积极与办案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镇远县检察院2021年来共入库物品44件,出库26件,均做到案结物清,账物相符,涉案财物均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严把涉案财物“保管关”。为全面加强对涉案财物的规范化管理,镇远县检察院设置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室,并安装防盗门、存放柜、除湿机等设备,有效提高涉案财物保管室的安全性,防止涉案财物毁损、灭失。涉案财物由案管部门登记后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对于涉案财物的所有法律文书均由办案部门按规定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出具,涉及款项均交至州级财政专户,涉案财物均由案管部门统一检查入库。同时,认真审核赃款、赃物的扣押手续是否完备,并及时与上级案管部门核查银行交款收据,确保监督到位。
  严把涉案财物“管理关”。镇远县检察院对涉案财物做到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清单,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每件涉案款物名称、数量、来源、特征、出入库时间、移交人、接收人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坚持手工台账的制作,对涉案财物的名称、种类、数量等特征逐案逐项进行登记,做到数据准确、条目明确。在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完整记录涉案财物的流转信息、交接过程等情况,对涉案财物进行实时的动态监督,严格履行流程监控职责,确保涉案物品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严把涉案财物“出库关”。镇远县检察院在办案部门调用、移送、处理涉案财物时,由案管部门仔细核对涉案财物是否缺失、财物数量是否与移送案件一致、财物特征是否符合案件所登记,严查审批手续,确保手续齐全,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出库处理。同时,送案时督促办案人员确保案结物清,不留隐患。
  严把涉案财物“督查关”。镇远县检察院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涉案财物、赃款进行不定期全面核查清理,在进行流程监控时,逐案检查法律文书是否与涉案财物扣押、出库等环节一致,对于不规范的地方,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办案部门整改,提高办案人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确保涉案财务管理工作始终在规范的方向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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