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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法院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促和谐
  本报讯(胡城城)“法官,我已支付货款了……”10月27日,天柱县法院法官收到一条微信信息,还附有一张转账截图。原来是该院法官指导的一起诉前调解案件的当事人发来的,表示其已提前支付货款。
  据了解,姚某某于2017年6月7日到天柱县某经营店购买家厨电器,当时只支付了定金。剩余的货款始终未支付,天柱县某经营店多次向姚某某联系均未果,无奈起诉至法院。 
  法官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了解案情,拨打姚某某电话后仍联系不上。随后到姚某某的住址找到其家人,并留下了法院的联系电话。通过姚某某的家人告知,姚某某终于主动联系法官。今年10月18日,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方式和期限,并申请司法确认。随后,姚某某提前偿还约定货款,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天柱县法官介绍道,“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这项制度为群众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与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赋予非诉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既能避免诉累,又能保障协议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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