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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检察院 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疫情防控
   本报讯(冯宇)为严格落实省、遵义市、绥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规范药店药品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绥阳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县中心城区各药店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中,绥阳县检察院干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扫码—测温—登记—进店”等程序,逐一进店检查,重点对各药店“测温扫码、暂停出售感冒类药品、建立药店消杀登记、规范药品经营许可”四方面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店经营中存在未设立扫码测温,出售感冒类药品、未建立引导登账等问题,现场责令药店管理人员立即整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规范经营。
  据了解,绥阳县检察院一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克服一切松懈麻痹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精准监督对象,认真梳理食品药品法律监督工作,建立常态化法律监督机制;保持密切联动,创新工作方式,紧密联合职能单位,共享信息交流,建立协调办案体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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