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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法院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引入新模式
  本报讯(雷法苑)为强化对传统村落保护,近日,雷山县法院向台江县萃文街道南省村发出一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据了解,该《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系全国首份。
  台江县萃文街道南省村、板凳村均于2013年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南省村内的碑刻文物、契约文书、坡屋顶民居建筑等项目;板凳村内的张秀眉故居、张秀眉古墓、张秀眉练马道、古枫树群等项目被列入保护范围。
  2015年,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南省村、板凳村进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对传统村落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样式、风貌进行规范保护,重点保护古井、古树、田地及其周边区域不受新建建筑侵占。同时,对于新建建筑形式提出规定,要求必须采用木质结构,与传统民居相协调,必须符合当地特色和传统风格。
  然而,自2017年以来,南省村传统村落保护区范围内新建砖房23户,其中占用耕地的13户;板凳村传统村落保护区范围内新建砖房10户,其中占用耕地的1户,严重破坏了南省村传统村落风貌,且村民建设的砖房均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城乡规划审批手续。由于南省、板凳两村新建房屋并未按规定沿袭木质传统风格,台江县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3日向台江县萃文街道下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对村民破坏传统村落风貌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但是,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台江县萃文街道并未采取相关措施,导致违反规定建房的行为一直存在,甚至逐渐增多。
  2021年10月12日,台江县检察院向雷山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确认台江县萃文街道办事处未依法全面履行管理南省村、板凳村村民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房屋职责的行为违法,同时判令台江县萃文街道办事处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对南省村、板凳村村民在传统村落保护区内违法建房的问题依法处理。
  雷山县法院在收到案件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深入南省村开展行政诉前协调工作。经实地调研,确认南省村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新建房屋多采用砖石结构,且没有依照规划进行修建情况属实,并且还有多处房屋正在违规新建,对传统村落的风貌破坏较大。为保障案件正常审理,确保南省村、板凳村传统村落保护区内风貌损失不再继续扩大,从而增加行政机关后期依法处理的行政成本,雷山县法院向台江县萃文街道南省村发出了《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要求两村在传统村落保护区规划范围内,禁止新建或扩建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目前,该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已经取得一定社会效果。该案件的行政诉前协调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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