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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
  本报讯(徐茂鹏 陈星 记者 黄祖祥)“希望你们今后多和孩子进行沟通,关注其日常生活和心理状态,切实履行好父母监护职责。”10月19日,赫章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针对未成年人祖某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会同公安侦查人员对其父母进行训诫教育并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
  今年9月,赫章县公安局以祖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祖某某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但具有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作案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等情节,最终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设置考验期六个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经过家庭走访、社会调查后发现,祖某某的父母存在管教不严、引导不力、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缺乏亲子沟通交流等问题,导致祖某某法律意识淡薄,结交社会闲散人员,沾染恶习,最终违法犯罪。为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做好附条件不起诉期间监督考察工作,该院遂向祖某某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在收到督促监护令后,祖某某父母表示,今后一定多和孩子进行沟通,了解其日常生活和心理动态,加强引导,切实增强自身及孩子的法治意识。
  据介绍,“督促监护令”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督促履行监护职责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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