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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检察院探索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模式
  本报讯(穆钱英 简鹏翼)近日,部分省人大代表应省检察院邀请走进习水,视察检察机关开展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赤水河,位于云、贵、川三省接壤地区,是长江上游唯一没有修建干流大坝并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因含沙量高、水色赤黄而得名。同时赤水河也因中国工农红军四渡赤水的故事,又因流域内盛产美酒,有当代“英雄河”、“美酒河”之誉。2021年5月,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作为重要的长江支流,为更好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2018年6月21日,习水县检察院与四川省古蔺县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开展赤水河流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协作意见(试行)》21条,首次建立起黔川两地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机制,通过案件线索互移、调查取证协作、信息资源互通,有效推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构建赤水河流域共抓大保护新格局。
  赤水河流经习水县、仁怀市、赤水市三地,因地形复杂导致多个河段两岸之间不属同一地区管辖范围,给三地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工作带来一系列的挑战。2020年9月18日,习水县、仁怀市、赤水市三地检察机关联合签署《关于协作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28条,就民事权益救济、行政督促履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刑事犯罪追究等方面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供司法保障。
  近几年来,习水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2019年以来,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99件151人,针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向上级检察院移送民事公益诉讼线索5件,对于轻微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通过办案督促犯罪嫌疑人在赤水河流域内投放鱼苗83.5万鱼尾,缴纳植被恢复金104.48万元,以此进行生态修复。为督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保护赤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习水县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5件,督促拆除赤水河流域沿线5个违建码头,并完善生态修复。同时,习水县检察院不断延伸检察职能,在赤水河流域设立派驻习酒检察室,主动将检察服务和检察监督触角下沉到赤水河流域沿线六个乡镇,真正发挥派驻检察室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的窗口作用。今年以来,习水县检察院协同辖区政府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活动5次,与习水县农业农村局、习水县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开展巡查3次,有力助推沿线酱香白酒、红色旅游、生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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