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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检察院联合八家单位出台意见建立 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机制
本报讯(顾汐佩霖)近日,由黔南州检察院牵头,联合黔南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教育局、共青团黔南州委、州妇联、州残联共八家单位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社会救助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对生活困难案件当事人实现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
该《意见》对具体救助范围、线索移送、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及跟踪回访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加强检察环节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的衔接,采用一次性救助与长效性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形成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协同救助工作新格局。救助工作“规范化”,成立黔南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并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救助工作程序顺畅统一,助推工作有序开展;救助模式“多元化”,改“独角戏”变“大合唱”,破解参与救助主体单一的难题,扩大救助对象信息来源,多渠道、全方位收集救济线索,健全司法救助保障体系,满足被救助对象多元化救助需求,构筑社会救助共同体;救助措施“个性化”,针对案件的不同特点和主体,检察机关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对认为需要开展综合性救助的,特别是脱贫户、低收入对象、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及时将调查核实情况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有针对性地采取低保、临时救助、就学、就业、医疗、心理治疗等社会帮扶措施,实现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司法救助效果“长期化”,以当事人实际困难和长远需要为出发点,积极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创新运用司法救助公开审查,落实常态化跟踪回访,联合社会力量进行全面、持续帮扶,有力促进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意见》进一步深化了黔南州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化救助衔接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形成救助力量“一盘棋”的工作大格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黔南检察新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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