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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交警以案释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本报讯(周传文)由于连绵细雨,10月19日,黔南州福泉市龙昌镇烟科所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碰的交通事故,民警以案释法告诫驾驶人应该怎样处理。
该事故处理民警在现场,发现白色厢式货车和绿色重型货车两事故车辆呈相反方向各停于道路两侧。民警经现场勘查、询问肇事驾驶人并调取行车记录仪了解了事发经过。10月19日,葛某驾驶贵J号白色轻型厢式货车由福泉往龙昌方向行驶,13时25分许,当车行驶至遵马线181公里加500米处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所驾车打滑后甩尾与龙某某驾驶的贵J号绿色重型货车正前部相碰,造成两车接触部位及护栏损坏,道路西侧路肩塌方,绿色重型货车驾驶人龙某某受轻微伤。目前该案已使用简易程序处理完毕,葛某承担全部责任,龙某某无责。
那么,驾驶人在雨天行车车辆易打滑应当怎么办呢?民警指出:首先,在雨天行车一定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这样即使发生事故,也能够及时作出调整;其次雨天行车过程中要时刻保持安全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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