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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堡镇清塘社区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全力构筑和谐家园
   本报讯(罗淼)2015年3月,清塘社区被国家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17年3月,荣获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授予“创建无邪教示范村”;2018年11月,荣获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先进人民调解组织”。
  近年来,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堡镇清塘社区紧抓基层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创建工作,全力构筑和谐家园。
  谈及清塘社区法治建设,党支部书记杨贵说:“通过几年的努力,特别是开展‘法治毕节’创建以来,依法治村、民主自治已成为清塘社区的工作重点。”
  2014年“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开始后,清塘社区在路边竖立宣传警示牌,悬挂大幅标语,警示村民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村组干部带头学法,并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同时,清塘社区修建法治广场、法治宣传栏、印制法律法规手册发到各家各户。
  清塘社区还充分利用每年的“3·15”“6·26”“12·4”等几个特殊日期,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邀请七星关区司法局、禁毒办等单位到村里作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并在活动现场举行法律法规知识抢答赛,对抢答正确的村民发放奖品,调动群众参与学法的积极性,在全村掀起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高潮,使群众真正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民主自治方面,清塘社区推出“1+1+N”社会治理模式,即在村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一个村级理事会,理事会根据自己工作的实际情况,下设多个协会,各协会在理事会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紧抓民主自治,让群众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真正实现村民自治、还权于民。
  积极抓好村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所辖6个村民组成立“人民调解小组”,使用情、理、法三结合的模式,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调解,调解成功率达100%。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村民从中学习到很多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大幅提升。”清塘社区村民杨志勤说。
  通过几年的努力,如今的清塘社区无刑事案件发生、无新增吸毒贩毒人员、无邪教参与人员、无违法上访人员、无违规办理酒席的家庭,实现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结合。
  现在的清塘社区,真正做到让群众“白天工作舒心、晚上睡觉安心”,成为民风淳朴、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和谐、村民安居乐业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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