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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摩托车违法拖挂电动车天柱交警紧急拦停
本报讯 10月12日,黔东南州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快速行驶的三轮摩托车用两条绳子牵引着一辆乘载两人的电动三轮车在公路上疾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民警了解到,由于驾驶员杨某骑行的电动三轮车没电了,便让肖某用三轮摩托车用两根绳子连接电动车带杨某和他的妻子去天柱县城充电。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对驾驶员肖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细心教育:三轮摩托车车辆轻便,驾驶操作较为简单,且运行成本低,驾驶人员很少会通过驾考取得驾驶证,且因交通法规、安全意识淡薄,违停、违规调头、违规变道等现象经常发生,有紧急情况时又不知该如何处理,极易造成交通事故。随后,民警帮他们联系了杨某购车的商家将车辆安全拖离。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另外,由于三轮摩托车达不到营运车辆标准,保险公司没有给三轮摩托车承保承运人责任险、乘客座位险等相关险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在医疗费、财产索赔等方面的权益将得不到充分保护。(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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