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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法院大厂法庭
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舒余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既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黔西南州晴隆县法院大厂法庭始终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坚持“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理念,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积极发挥民事审判职能。
  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在一场民法典的宣传活动中,一群村民着急地向大厂法庭干警咨询关于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法律问题,干警安抚村民并引导他们到诉讼服务大厅询问情况。原来,这些村民在某公路道路绿化工程的工地上做小工,干了几个月,应发的工钱却迟迟没有得到兑现,而且没有留存证据佐证做工情况。为保障村民们的合法权益,大厂法庭的干警主动联系工地老板,发现村民们做工的工地是从他人处转包,因资金问题暂时发放不了工资。于是干警联系上工程承包方,经过沟通后承包方答应支付村民工资。经过3个月的努力,总承包方带着现金来到大厂法庭,干警主持双方就工时、数额等进行调解,根据法庭的“账本”发放工资,33位村民终于拿到了工钱。
  大厂法庭坚持诉前调解为主,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外,把法理解释同耐心沟通相结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公正、透明、温情的诉前纠纷解决平台。
  巡回办案效果好
  2004年,陈某某来到大厂镇与唐某某共同生活,一起抚养两个儿子。如今,两个儿子上完大学踏入社会,并结婚生子。但是,陈某某没想到的是,等待他的是唐某某的一纸诉状。虽然案由是同居析产纠纷,但考虑到婚恋纠纷的特殊性,法庭干警主动深入走访了解情况,得知两人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证。17年的时间里,因积劳成疾,陈某某患了脑梗,失去劳动能力,有时会因琐事争执而打骂唐某某。于是唐某某以家暴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
  经过多次走访调查,法庭干警找到唐某某的两个儿子,让他们参与调解,并与邻居沟通帮忙劝说陈唐两人。大厂法庭将庭审搬到现场,由法庭干警主持庭前调解。经过儿子的疏导和邻居的劝说以及干警的耐心分析,陈唐两人消除了隔阂,唐某某主动请求撤诉,两人继续共同生活。经过大厂法庭巡回办案的方式、灵活的工作方法,将该案成功地化解在庭审前。
  为群众提供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大厂法庭还积极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当中。辖区内某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两兄弟宅基地置换纠纷时,遇上法律难题,法官热情为其讲解法律知识,答疑解惑。法庭干警主动加入由村调解委员会、乡镇司法所、镇综治中心和派出所共同组成的调解队伍,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大厂法庭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厂镇享有“矿乡之称”,在原告朱某某、代某某诉被告贵阳某贸易公司一案中,该案就是因锑矿生产造成的纠纷,大厂法庭法官对该案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仔细分析研究,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对案件所涉法律关系进行反复推敲。在作出被告向原告支付600余万元款项的判决后,双方均服从判决,被告履行了款项支付义务,达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截至今年8月,大厂法庭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零、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零、一审服判息诉率95.43%,各项指标均排在晴隆县法院各人民法庭前列。大厂法庭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干警履职担当作为的成效,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温度有情怀有理性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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