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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法院重新法庭
打造“共享”法庭 助力“五治”乡村
   ■赵雪 王用文
  毕节黔西市法院重新法庭辖重新镇、中坪镇、花溪彝族苗族乡、中建苗族彝族乡等4乡镇共51村,辖区面积410.7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约9万人。
  重新法庭始终坚持“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乡村、服务基层,将自身的法治优势与乡村治理相融合,发挥政治、法治、自治、德治、智治“五治”的作用,让司法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全力服务保障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治”引领凝聚乡村治理合力
  为夯实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重新法庭始终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党对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依靠驻地党委的领导,在推进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中,积极转换到“参与者、推动者、保障者”的角色定位。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深入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引导干警以学促行,以行促思,感悟思想伟力、提升思想境界,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思想成果、实践成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党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法治”保障增强乡村治理定力
  为夯实司法为民“一线阵地”,重新法庭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司法产品共享。近三年,该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案件986件,结案920件,结案率达93.3%。
  精心审理好每一个“小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该法庭受案数同比大幅增长,然而相对简单的案件占大多数。但群众诉求无小事,再简单的案件法庭也没有掉以轻心,而是精心审理每一个“小案件”。
  认真调处每一个“小矛盾”,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人民群众安心生产生活。“小矛盾”不可小视。“小矛盾”也可能会引发“大问题”。特别是发生于家庭的“小矛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近三年以来,调解、撤诉结案569件,调撤率61.8%。
  “自治”为基激发乡村治理活力
  乡村治理中的村民自治,是法治基础上的自治。重新法庭发挥司法教育引导作用,坚持法治赶场,以各主题宣传日为契机,走上街头、深入村镇开展法律宣传。
  另外,还有针对性地选取一些典型案件,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开展巡回审理,发挥庭审震慑作用,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培养和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与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甚至村镇乡贤的联动合作,让其参与辖区内案件纠纷的调解工作,将基层纠纷案件用最好的方式予以解决。
  “德治”教化提升乡村治理内力
  重新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评价、教育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提升乡村治理的内在动力。
  依法保障乡村文明和谐。妥善处理乡村邻里纠纷,弘扬守望相助、崇德修睦的乡邻美德。通过司法审判引导农村摒弃高额彩礼、干预婚姻自由、不赡养老人等不良风气。对于陷入危机的婚姻,加强救治,大力弘扬家庭美德,着力维护家庭稳定。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注意钝化家庭矛盾,预防因家庭纠纷导致恶性伤害事件发生。引导家庭成员树立行为规范,弘扬优良传统道德。
  强化案件执行促进诚信建设。该法庭发挥执行强制性功能,综合运用限制高消费、黑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行为,提升执行威慑效力,督促行为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智治”支撑提升乡村治理动力
  重新法庭大力推进信息化技术与执法办案的深度融合,切实把信息化红利落实到司法为民和提质增效上来,助力乡村振兴的科学化、高效化。
  升级公共空间,推进司法场所共享。重新法庭坚持做好窗口服务,完善接待大厅配置,为来诉来访群众创造整洁、舒适、温暖的诉讼环境,提供专业、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司法服务共享。坚持做好线上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完成诉讼流程。庭审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当事人展示证据,不再需要法警来回走动传递,仅在座位上通过投影设备便能一目了然所有的证据。“科技法庭”还配置远程庭审系统,只需打开电脑或手机就能直观的观看法庭庭审过程。
  重新法庭助力乡村治理的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该法庭还将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作用,为建成百姓富、生态美的示范文明乡村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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