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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检察院多举措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本报讯(许金钟)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近年来,贵阳市修文县检察院案管办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规范意识和效率意识,充分发挥“窗口”服务职能,着力拓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平台,不断完善接待制度、规范接待流程、提升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律师接待工作,努力让每一位律师带着问题而来,载着满意而归。
  加强学习,提升服务水平。修文县检察院案管办干警熟练掌握《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律师接待相关规定,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秉承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坚持接待热心、回复耐心、办事细心,规范、高效的开展律师接待工作,从整体上提升案件管理监督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窗口服务意识,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得到落实。
  拓宽预约渠道,优化服务体系。随着大数据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优势越来越明显,为顺应社会新形势,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修文县检察院开通“12309中国检察网”网上预约服务,律师可以自主选择在网上办理或直接到接待窗口办理。同时也可查看案件进展等程序性信息,彻底打破时间、空间上的限制,打造24小时“全天候”律师接待服务。
  健全完善机制,提高接待工作效率。修文县检察院明确由专人负责接待。主要通过现场接待、电话等方式接受律师阅卷预约,并及时告知律师阅卷时间,确保律师能够正常开展阅卷工作,既节约了律师的时间,也方便检察官的办案时间,既有利于提高接待的规范化水平,也有利于提高接待的效率。明确工作职责。接待人员语言文明,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及时审查办理,杜绝推诿、拖延、无辜刁难现象的发生;对于律师作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接待人员必须先行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对其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必须查验其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然后再办理相应业务。规定办理时限。对于查询案件的当场办理;对于辩护律师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及时为其提供,原则上要求即收即办。
  及时反馈意见,提高司法公正规范。修文县检察院设置律师意见簿,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答复。对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及时移送办案部门;对律师当面提出意见的,及时安排相关办案人员接待,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回复律师提出的相关诉讼请求,实现案管部门、办案部门与辩护人之间的有效互动,切实保障律师行使执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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