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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法院龙塘法庭
“五个必须”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 张敏 徐志富
  铜仁市石阡县法院龙塘法庭辖龙塘、龙井两乡镇,距县城19公里,现有干警3人。受理的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占据很大比例。法庭工作人员对于前来起诉的当事人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充分运用探索出来的“五个必须”工作法化解矛盾,积极修复并创建家庭成员之间、宗族之间长远的和谐关系,有利于当事人在接下来的生活中和睦相处,同时也符合“家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的传统观念,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必须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支持
  法庭的主要职责,不仅仅是处理民商事案件和开展诉源治理,同时还要依法支持其他国家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上工作的开展,必然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龙塘法庭辖区乡镇社情民意复杂、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集镇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建设的开展,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一系列矛盾纠纷逐渐凸显,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法庭立足本职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化解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升级。
  必须实质摸清当事人反应诉求
  诉状来源于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加工”,有时候也是当事人一气之下的“产物”,因此实质摸清当事人的诉求意义重大。
  七旬老人祝某起诉祝某华不尽赡养义务,受理案件后,龙塘法庭工作人员通过询问祝某得知当地村干部、综治办、司法所在前期已进行过处理,法庭工作人员随即进一步与祝某进行电话联系,得知祝某起诉的真实目的是其子将老人早些年存起来的5万元养老钱用于自己建房后一直未还,其他三兄妹对此意见颇大,但是老人体谅祝某华能力有限且家庭负担较重,不忍心让其返还大额借款,于是要求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以减轻还款压力。
  得知上述情况后,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祝某华进行联系,祝某华知道老人的良苦用心后惭愧万分,为了老人能够安享晚年和四兄妹的和睦,主动筹钱将借款予以返还,并承诺常回家看看老人,该案最终通过多元调解平台圆满化解。
  必须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
  走访过程中,龙塘法庭工作人员组织村支监三委、乡贤士绅、在职及离退休老干部等德高望重的人员到当事人家中或者村委会进一步了解情况,在特殊的“工作场景”力争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游某与游某明两家人系同族宗亲,两家相邻而坐,游某认为游某明用毛石头堆砌的围墙影响排水,多次争吵仍不见效遂起诉要求其排除妨害。法庭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亲自到争议现场进行实地了解情况,并邀请在该村村委会工作多年的老组长协助处理,经过工作人员和老组长背靠背释明情理法,两家人终于松口,游某同意将堆靠在游某明房屋墙角的杂物搬离,游某明现场对排水通道进行疏通,该案以游某撤诉结束。
  必须不定期进行案件回访
  审判过程中,案结事未了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打通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法庭工作人员选择不定期到村委会或者当事人家中进行回访。
  张某因提供劳务致残一案,经龙塘法庭调解结案。前不久法庭工作人员对张某进行案件回访,并为张某送去大米、食用油等物品。到张某住处后,工作人员通过询问近况得知案款一直未兑现,于是立即联系对方当事人一定要克服当前的困难分批次兑现赔偿款,并向民政等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扶助,让张某及家人深受感动。
   必须遵守法律和纪律
  办案过程中,遵守法律和纪律是司法活动必须践行的价值理念,“随茶便饭”也需警惕,“舌尖上的腐败”终会酿下恶果。
  “徐庭长,我已经打电话给龙塘酒店老板在二楼定了一间包厢,等下班之后我们一起吃饭嘛,你放心嘛,就只有我作陪。”这是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在龙塘法庭接待室与案件承办人徐庭长说的悄悄话。“谢谢你的盛情邀请,我是不会去吃你的饭的,遵守法律和纪律是我们干工作的底线。”徐庭长义正词严拒绝了该当事人的邀请。
  今年以来,截至8月31日,龙塘法庭依托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73件,通过诉讼程序受理民商事案件150件,诉讼案件较2019年同期下降40件,较2020年同期下降31件,结案率为96.67%,调撤率为81%,平均结案天数仅16天,有效彰显了公平正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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