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分类公告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无锡昆旅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本委受理钟文梅与你单位有关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劳人仲字[2020]第1005-1号、第1005-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书内容为:
  被申请人无锡昆旅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支付申请人钟文梅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的劳动报酬人民币陆仟玖佰叁拾叁元伍角零分(人民币6933.50);驳回申请人钟文梅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
  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贵阳中医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冯小燕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1]第1651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贵州序央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吴雄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字[2021]第1626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盘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莫光华、董成满、张柯:

  本委受理申请人胡学斌与你三人劳动争议(盘劳人仲案字﹝2020﹞第771号)一案,申请人要求张家荣、莫光华、董成满、张柯四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待遇款共计143977.8元,本案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与你三人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三人公告送达如下材料: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领取该案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闭庭7日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aaa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0102执2219号
郑周国:

  本院受理的贵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贵州瑞华亚太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郑周国名下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中段90号2栋1单元2层1号房屋进行了评估。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评估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向你们送达黔亚太房评(2021)0155号估价报告,该报告载明:
  郑周国名下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中段90号2栋1单元2层1号房屋评估价值为395829元。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即视为送达,如对该评估报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屋。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