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综合
第03版:基层 一线
第04版:区域 行业
标题导航
图说新闻
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凯里市法院执行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丹寨县检察院回访涉案企业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从江县法院耐心调解排除妨害纠纷
台江县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助农秋收获点赞
老赖拒不执行判决获刑一年六个月
从江县开展“模拟庭审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从江县法院 公开庭审一起非法持枪案
凯里市法院旁海法庭倾力调解化纠纷
丹寨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失信曝光台显威力一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江县法院 公开庭审一起非法持枪案
本报讯(胡蓉)近日,黔东南州从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韦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据了解,2020年7月份,被告人韦某某到其亲戚家做客时,发现其亲戚家有一支火药枪,韦某某遂将该支火药枪拿回自己家中。今年1月5日,韦某某持火药枪伙同其他人到从江县加榜乡尧贵村的坡上打野猪。4月1日,韦某某主动将持有的火药枪交至从江县加勉派出所,并如实供述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主动上缴枪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