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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法院执行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近日,凯里市法院执行完毕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找回曾经的友情。
  据悉,黄某与刘某系多年的朋友关系,2020年11月初,黄某因急需用钱与刘某达成口头协议,由黄某将其拥有的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某处房屋出卖给刘某,房屋总价40万元。2020年11月7日,刘某向黄某转账支付5万元,黄某向刘某出具收据一份,载明“今收到刘某交来凯里经济开发区某房屋订金五万元整”。当日,刘某在经黄某同意后,到售楼部拿到案涉房屋钥匙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于今年2月份入住了案涉房屋。后刘某又支付了1万元购房款,但迟迟未能支付剩余购房款。双方经多次协商决定解除购房协议,但因预付的6万元购房款是否退还、房屋占用费、物业费及装修费如何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5月12日,黄某将刘某诉至凯里市法院,刘某亦提起了反诉。
  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双方口头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刘某搬离案涉房屋,黄某则退还刘某购房款6万元,并就房屋占用费、物业费作出了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按照判决履行返还房屋或退款的义务。9月,双方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妥善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好的目的,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同时传唤到法院,就两案的执行进行调解,让双方面对面的将问题解决。调解现场,法官帮助双方理清了应当退还的金额,黄某将购房款当场退还给了刘某,刘某亦将房屋钥匙交还黄某,并表示自己已经搬离房屋。两人握手言和,找回昔日友情。
  法官提醒,审判实践中涉亲属、朋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屡见不鲜。买卖双方应当提高法律意识,规范交易行为,签订书面合同对重要条款进行约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谢涓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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