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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自治县法院发出首份加入执行通知的民事判决书
   本报讯(廖琴芳)近日,铜仁市印江自治县法院发出该院首份“特别”的民事判决书,给判决书添加“法律链接”和“执行通知”,将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原文列出,并在判决书后加注执行通知,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
  据了解,该份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为:本案裁判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级法院生效裁判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按期履行判决书,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14年,被告某枢纽公司将其中标的工程项目转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被告王某,被告王某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同样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原告王某某,后因工程款的支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为有效维护判决的权威性,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承办法官在判决书中首次加入了执行通知条款。
  据印江自治县法院法官介绍,执行通知程序前置,一方面在判决中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内容和不履行的责任,有利于督促当事人按照判决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义务,有助于提高自动履行率。在送达判决时一并将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告知当事人,消除了在执行阶段再行送达的问题,对于减少执行环节、提高执行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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