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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定位
  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全国法院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指明了方向。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和基本单元,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处于人民法院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以“三个便利”“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为引领,不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争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行者。人民法庭处于解决纠纷的第一线,也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前,全国万余家基层法庭立足法院职能,并依托诉调对接机制,每年就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执法办案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首先要立足审判核心职能,聚焦执法办案任务,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发挥好司法裁判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搭建服务群众的“连心桥”。人民法庭作为面向群众的最前沿,要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发挥面向农村和基层的优势,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需要。一方面,要立足法庭职能,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创业就业、医疗卫生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并畅通司法救助等权利救济的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增添乡村振兴的“助推器”。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人民法庭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要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法庭为依托,搭建“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综治部门—人民法庭”纠纷调解和信息共享网络,着力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据《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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