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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受贿一起查斩断“围猎”利益链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意见》认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对掌握权力者无所不用其极的“围猎”是造成权力腐败的直接原因之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查办受贿案件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的查处力度,有力促进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行贿依然是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而受贿不止,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针对近年来查处腐败案件反映的一些领域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现象突出,《意见》进行了精准部署,指向性明确,具有强烈的问题导向。
  作为查处行贿行为的重点,“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被明确提到,这类行贿人往往将行贿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要手段,对政治生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市场规则等破坏较大,如果不予以严肃查处,就会让行贿成为常态,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激励”效应。“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也被明确提到,严肃查处知纪违纪、知法犯法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让理应在遵纪守法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领头雁”知戒惧、守规矩,有利于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重大投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贿随权集”是这一领域面临的主要廉政风险之一。《意见》提出,将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作为查处重点。这类行贿行为不仅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直接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而且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于查处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教育医疗等领域行业的行贿行为,《意见》也予以了重点部署,目的就是要维护相关领域行业正常秩序,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受贿行贿一起查,铲断“围猎”利益链,有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亲清政商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健康良性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为确保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意见》特别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依法慎用限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措施,严禁滥用留置、搜查、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拘留、逮捕等措施,严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人员和企业的财物。要充分研判使用办案措施的后果,将采取措施对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等于同等处理。《意见》对此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行贿人提出处理意见时,不仅要考虑行贿金额、次数、发生领域,还要考虑行贿人的主观恶性、造成的危害后果、认错悔过态度、退赔退缴等因素,精准提出处理意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政策,将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发挥积极作用。
  只有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才能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期待《意见》的出台,有助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据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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