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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召开法律监督工作专题会
   本报讯(胡涛 袁丹)日前,黔南州瓮安县检察院召开法律监督工作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瓮安检察法律监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上,围绕《意见》印发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以及部署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会议指出,近年来,瓮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率先探索在法院设立检察室,积极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不断扩大公益诉讼范围和内容,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进入新时代,步入新发展阶段,瓮安县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站在新起点上,进一步苦干实干、开拓创新,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会议要求,瓮安县检察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案件办理中,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等司法理念,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主动出击,切实提高监督线索的成案率;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助推综合治理体系的健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建设一支政治忠诚的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和队伍素质培训,提高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更加有力开展。
  会议强调,瓮安县检察院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确保法律监督取得实效。加强建立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和行政执法、司法监督平台;对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工作中发现存在行政争议的,及时进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对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形进行监督,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对公安、法院违法行为切实有效、操作性强的监督工作机制和相应配套制度,提高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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