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胡邦荣
享有“贵州南大门”美称的黔南州独山县麻尾镇,是大西南通往两广及沿海地区捷径的必经地,是贵州省南下通道经济带的前沿和重要桥头堡,是独山县南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中心城镇。坐落于该镇的麻尾人民法庭,下辖麻尾、下司两镇,共17村(社区)8万余人。2020年荣获“黔南州法院示范人民法庭”,2021年荣获“贵州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麻尾法庭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3%,司法确认案件同比上升24%,共受理涉企经济纠纷案件118件,办结112件,通过联动调解结案66件,参与诉前纠纷化解150余次,化解纠纷80余起……
完善司法服务网络体系 “你们有什么矛盾或者纠纷吗?”“村里可以先进行调解,如果你们依然想向法庭起诉,我们可以帮助与法庭对接。”
在下司镇华南村诉讼服务点,该村支部书记陆光芝正与两名群众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矛盾所在点。通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因家庭矛盾前来诉讼的两名群众成功和解。临走时,两名群众还特别感谢了诉讼服务点的调解人员,让他们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
“麻尾法庭在我们村设立了诉讼服务点,主要是为我们村的群众提供便利司法服务,当老百姓有矛盾纠纷时,可以先到村里解决,如果有意向法庭起诉的,诉讼联络员会告知群众所需材料,帮助他们收集材料并交给法庭,让老百姓少跑路。”陆光芝说。
2020年以来,按照省高院要求,黔南州中级法院统一部署,在未设法庭的镇建立法官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诉讼服务点。独山县法院将法官工作站定位为与人民法庭功能相同的矛盾纠纷调处前沿阵地,将村级诉讼服务点定位为司法为民的“哨岗”。在辖区的另一个镇按照“1间办公室+1间标准化科技法庭+1间接待室”标准建设法官工作站,聘请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形成“法庭工作人员+聘请人员”的驻站办公模式,在辖区内设立17个村级诉讼服务点,以奖代补聘请村支两委人员为诉讼服务联络员。下司镇华南村诉讼服务点就是其中之一。
全面服务法治乡村建设 在麻尾人民法庭门前,一封红色的感谢信引人注目。这是今年3月,石某等人向麻尾人民法庭表达的满满谢意。
原来,2020年8月28日,石某等人将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至麻尾人民法庭,在案件送达后,法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协调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现被告方已履行完毕。
“这一封感谢信既是对麻尾人民法庭的肯定,也是对我们要在每一个案件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能力的鞭策。”麻尾人民法庭庭长刘松说。
为真正帮助求助群众解决诉求,麻尾人民法庭还实行了“诉前联调、诉中快审、案后回访”三步工作法,强化源头预防,对纠纷可能出现的爆点和燃点进行提醒,帮助建立审查“村规民约”,打造德治、法治、自治三维治理体系等工作。同时,该法庭通过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减缓免诉讼费等,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涉留守老人儿童案件,充分发挥镇村组联动优势,在认真办好案件的同时,注重精神关怀。
此外,麻尾人民法庭还积极打造家事审判庭,注重案结事了,对涉高价彩礼、干预婚姻自由等案件采取车载法庭、背包法庭、“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等巡回审判的方式,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建设法治乡村,推动乡村文明进步,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深入群众心中。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2021年8月,家住麻尾镇尧棒村的原告莫某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何某为其丈夫。据了解,原、被告是1991年经人介绍相识后举行婚礼,现已育有2子,长子30岁,次子23岁。双方因婚前了解不深,导致婚后矛盾较多,常常因家庭小事发生争吵,且原告长年遭受不平等对待,故莫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了解事情原委后,考虑到原、被告已50多岁,两个孩子也已长大成人,法庭工作人员对原、被告两人进行了分开谈话,通过倾听诉求、缓解情绪、耐心引导等,在起诉前主动介入调解,经过近5个小时的耐心疏导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长期以来,麻尾人民法庭主动融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体系,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提前介入纠纷,发挥各方力量,尽力将纠纷解决在诉外。”刘松告诉笔者,2021年以来,该法庭共参与诉前纠纷化解150余次,化解纠纷80余起。
此外,麻尾人民法庭还定期举办法庭公众开放日,到学校、企业、村委会、合作社等地开办法治讲堂,做好群众法治辅导;定期培训调解员、村支“两委”、人民陪审员,整合治理资源,加强业务指导。同时,在诉中联动调解,形成“来案先调解”的定式,来案后先分流到村诉讼服务点、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组织等参与联动调解,构建全方位调解网络。